在上一篇文章中,通过Spring Web应用的瑕疵引出改善的措施,我们讲解了领域驱动开发的相关概念和设计策略。本文主要讲解领域模型的几种类型和DDD的简单实践案例。
在《实现领域驱动设计》一书中提到了几种架构风格:六边形架构、REST架构、CQRS 和事件驱动等。在实际使用中,落地的架构并非是纯粹其中的一种,而很有可能户将上述几种架构风格结合起来实现。
分层架构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每层只能与位于其下方的层发生耦合。分层架构可以简单分为两种,即严格分层架构和松散分层架构。在严格分层架构中,某层只能与位于其直接下方的层发生耦合,而在松散分层架构中,则允许某层与它的任意下方层发生耦合。DDD分层架构中比较经典的三种模式:四层架构、五层架构和六边形架构。
Eric Evans在《领域驱动设计-软件核心复杂性应对之道》这本书中提出了传统的四层架构模式:
传统的四层架构都是限定型松散分层架构,即Infrastructure层的任意上层都可以访问该层(“L”型),而其它层遵守严格分层架构。
五层架构是根据《DCI架构:面向对象编程的新构想》中提及的DCI架构模式总结而成。DCI架构(Data、Context和Interactive三层架构):
DCI目前广泛被看作是对DDD的一种发展和补充,用在基于面向对象的领域建模上。五层架构的具体定义如下:
六边形架构(Hexagonal Architecture),又称为端口和适配器风格,最早由 Alistair Cockburn 提出。在 DDD 社区得到了发展和推广,之所以是六变形是为了突显这是个扁平的架构,每个边界的权重是相等的。
我们知道,经典分层架构分为三层(展现层、应用层、数据访问层),而对于六边形架构,可以分成另外的三层:
这样做的好处是将使业务边界更加清晰,从而获得更好的扩展性,除此之外,业务复杂度和技术复杂度分离,是 DDD 的重要基础,核心的领域层可以专注在业务逻辑而不用理会技术依赖,外部接口在被消费者调用的时候也不用去关心业务内部是如何实现。
RESTful风格的架构将 资源
放在第一位,每个 资源
都有一个 URI 与之对应,可以将 资源
看着是 DDD 中的实体;RESTful 采用具有自描述功能的消息实现无状态通信,提高系统的可用性;至于 资源
的哪些属性可以公开出去,针对 资源
的操作,RESTful使用HTTP协议的已有方法来实现:GET、PUT、POST和DELETE。
在 DDD 的实现中,我们可以将对外的服务设计为 RESTful 风格的服务,将实体/值对象/领域服务作为 资源
对外提供增删改查服务。但是并不建议直接将实体暴露在外,一来实体的某些隐私属性并不能对外暴露,二来某些资源获取场景并不是一个实体就能满足。因此我们在实际实践过程中,在领域模型上增加了 DTO 这样一个角色,DTO 可以组合多个实体/值对象的资源对外暴露。
CQRS 就是平常大家在讲的读写分离,通常读写分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查询性能,同时达到读/写的解耦。让 DDD 和 CQRS 结合,我们可以分别对读和写建模,查询模型通常是一种非规范化数据模型,它并不反映领域行为,只是用于数据显示;命令模型执行领域行为,且在领域行为执行完成后,想办法通知到查询模型。
那么命令模型如何通知到查询模型呢? 如果查询模型和领域模型共享数据源,则可以省却这一步;如果没有共用数据源,则可以借助于 消息模式
(Messaging Patterns)通知到查询模型,从而达到最终一致性(Eventual Consistency)。
Martin 在 blog 中指出:CQRS 适用于极少数复杂的业务领域,如果不是很适合反而会增加复杂度;另一个适用场景为获取高性能的服务。
在上面小节讲解了领域驱动设计的几种架构风格,下面我们具体结合简单的实例来看其中的领域模型划分,初步分为4大类:
我们看看这些领域模型的具体内容,以及他们的优缺点。
失血模型简单来说,就是domain object只有属性的getter/setter方法的纯数据类,所有的业务逻辑完全由business object来完成(又称TransactionScript),这种模型下的domain object被Martin Fowler称之为“贫血的domain object”。如下:
一个实体类叫做Item
public class Item implements Serializable { private Long id = null; private int version; private String name; private User seller; // ... // getter/setter方法省略不写,避免篇幅太长 复制代码
}
```
一个DAO接口类叫做ItemDao
public interface ItemDao { public Item getItemById(Long id); public Collection findAll(); public void updateItem(Item item); 复制代码
} ```
一个DAO接口实现类叫做ItemDaoHibernateImpl
public class ItemDaoImpl implements ItemDao extends DaoSupport { public Item getItemById(Long id) { return (Item) getHibernateTemplate().load(Item.class, id); } public Collection findAll() { return (List) getHibernateTemplate().find("from Item"); } public void updateItem(Item item) { getHibernateTemplate().update(item); } 复制代码
} ```
一个业务逻辑类叫做ItemManager(或者叫做ItemService)
复制代码
public class ItemManager {
private ItemDao itemDao;
public void setItemDao(ItemDao itemDao) { this.itemDao = itemDao;}
public Bid loadItemById(Long id) {
itemDao.loadItemById(id);
}
public Collection listAllItems() {
return itemDao.findAll();
}
public Bid placeBid(Item item, User bidder, MonetaryAmount bidAmount,
Bid currentMaxBid, Bid currentMinBid) throws BusinessException {
if (currentMaxBid != null && currentMaxBid.getAmount().compareTo(bidAmount) > 0) {
throw new BusinessException("Bid too low.");
}
// ... 复制代码
} ```
以上是一个完整的失血模型的示例代码。在这个示例中,loadItemById、findAll 等等业务逻辑统统放在 ItemManager 中实现,而 Item 只有 getter/setter 方法。
简单来说,就是 domain ojbect 包含了不依赖于持久化的领域逻辑,而那些依赖持久化的领域逻辑被分离到 Service 层。
Service(业务逻辑,事务封装) --> DAO ---> domain object
这也就是 Martin Fowler 指的 rich domain object:
这种模型的优点:
缺点为:
具体代码较为简单,不再展示。
充血模型和第二种模型差不多,所不同的就是如何划分业务逻辑,即认为,绝大多业务逻辑都应该被放在domain object里面(包括持久化逻辑),而Service层应该是很薄的一层,仅仅封装事务和少量逻辑,不和DAO层打交道。
Service(事务封装) ---> domain object <---> DAO
这种模型就是把第二种模型的 domain object 和 business object 合二为一了。所以 ItemManager 就不需要了,在这种模型下面,只有三个类,他们分别是:
在这种模型中,所有的业务逻辑全部都在Item中,事务管理也在Item中实现。 这种模型的优点:
这种模型的缺点:
基于充血模型的第三个缺点,有同学提出,干脆取消Service层,只剩下domain object和DAO两层,在domain object的domain logic上面封装事务。
domain object(事务封装,业务逻辑) <---> DAO
似乎ruby on rails就是这种模型,他甚至把 domain object 和 DAO 都合并了。
该模型优点:
该模型缺点:
在这四种模型当中,失血模型和胀血模型应该是不被提倡的。而贫血模型和充血模型从技术上来说,都已经是可行的了。贫血模型和充血模型哪个更加好一些?人们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争论,最后仍然没有什么结果。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在我上面加粗的两句话上,就是领域模型是否要依赖持久层,因为依赖持久层就意味着单元测试的展开要更加困难(无法脱离框架进行测试,原文的讨论中这里专指Hibernate),领域层就更难独立,将来也更难从应用程序中剥离出来,当然好处是业务逻辑不必混放在不同的层中,使得单一职责性体现的更好。而支持者(充血模型)认为,只要将持久层抽象出来,即可减少测试的困难性,同时适用充血模型毕竟带来了不少开发上的便利性,除了依赖持久层这一点,拥有更多好处的充血模型仍然值得选择。最后,谁也没能说服谁,关于贫血模型和充血模型的选择,更多的要靠具体的业务场景来决定,并不能说哪一种更比哪一种好。设计模式这种东西不是向来都没有什么定论么。
我个人则倾向使用充血模型,因为充血模型更加像一个设计完善的系统架构,好在计算机世界里有很多的 IOC 和 DI 框架,唯一的缺陷依赖持久层可以通过各种变通的方法绕过,随着技术的进步,一些缺陷也会被慢慢解决。我的思路是这样的:先将持久层抽象为接口,然后通过服务层将持久层注入到领域模型中,这样领域模型仅仅会依赖于持久层的接口。而这个接口,可以利用现有框架的技术进行抽象。